古风雅集

道州毁鼻亭神记

柳宗元
唐代

古诗原文

  鼻亭神,象祠也。

不知何自始立,因而勿除,完而恒新,相传且千岁。

  元和九年,河东薛公由刑部郎中刺道州,除秽革邪,敷和于下。

州之罢人,去乱即治,变呻为谣,若痿而起,若朦而了,腾踊相视,欢爱克顺。

既底于理,公乃考民风,披地图,得是祠。

骇曰:“象之道,以为子则傲,以为弟则贼,君有鼻而天子之吏实理。

以恶德专世祀,殆非化吾人之意哉!

”命亟去之。

于是撤其屋,墟其地,沉其主于江。

公又惧楚俗之尚鬼而难谕也,乃遍告于人曰:“吾闻‘鬼神不歆非类’,又曰‘淫祀无福’。

凡天子命刺史于下,非以专土疆、督货贿而已也。

盖将教孝弟,去奇邪,俾斯人敦忠睦友,祗肃信让,以顺于道。

吾之斥是祠也,以明教也。

苟离于正,虽千载之违,吾得而更之,况今兹乎?

苟有不善,虽异代之鬼,吾得而攘之,况斯人乎?

”州民既谕,相与歌曰;“我有苟老,公燠其肌。

我有病癃,公起其羸。

髫童之嚚,公实智之。

鳏孤孔艰,公实遂之。

孰尊恶德?

远矣自古。

孰羡淫昏?

俾我斯瞽。

千岁之冥,公辟其户。

我子洎孙,延世有慕。

  宗元时谪永州,迩公之邦。

闻其歌诗,以为古道罕用,赖公而存,斥一祠而二教兴焉。

明罚行于鬼神,恺悌达于蛮夷,不惟禁淫祀,黜非类而已。

愿为记以刻山石,俾知教之首。

相关应用推荐